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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等医疗废弃物转运通道楼梯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等医疗废弃物转运通道楼梯建设项目,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为七层钢框结构,基础采用人工挖孔灌注桩基础,建筑面积132.6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6.57平方米,建筑高度23.45米。楼梯为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用于新冠等医疗废弃物转运使用。
2.项目采购内容:保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等医疗废弃物转运通道楼梯建设项目的所有工作,包含土建工程、配套工程。具体内容具体以实际发布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内容为准。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质量保修期:二年。
5.现场踏勘:拟磋商申请人报名后可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现场踏勘产生的风险及相关费用由拟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踏勘地点为:项目实施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建设任务并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磋商申请人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2.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等级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3.磋商申请人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本项目的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申请将被拒绝。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活动。
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方式:请磋商申请人将“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进行信息登记,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